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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景美妙推行不易 四大难点制约“以房养老”

南京日报  作者:姚远 肖姗 马道军  2013-10-09 08:44

[摘要] 一时间,“以房养老”话题再次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议。有专家认为,“以房养老”优点明显,上升到国家战略后,前景光明;但也有很多人认为,“以房养老”不符合中国国情,这一政策注定推广不了;还有人认为,推行这一政策是政府在逃避养老责任……

 

难点二:金融机构有顾虑,担心房屋贬值等风险

据了解,幸福人寿在国内提出了“以房养老”的概念,但是时至今日,该业务仍未能付诸实践。

昨天,记者询问了太平人寿江苏分公司、新华人寿保险江苏分公司、泰康人寿江苏分公司等多家保险公司,得知几家单位均未开展“以房养老”业务。

“公司只推出了商业养老保险,年轻时买商业保险,等老了拿养老金。”一家保险公司负责人说,“以房养老”面临的困难比较多,例如房屋产权、房屋估值等,此外还有遗产纠纷等问题。具体操作起来的话,都有很大的难度。

一名业内人士坦言,保险公司开展“以房养老”面临房产如何处置的问题。“金融机构都希望将房产变成金融资产,这就需要配套的金融工具,需要资产证券化。保险公司收了房产能干嘛,还是要走拍卖程序,最终拿到现金流。

难点三:政策法律不配套,有关实施意见尚未出台

昨天,在工行网点,记者看到,有市民正在咨询“以房养老”业务,不过,老百姓对“以房养老”多有顾虑,“比如住宅70年使用权限制下,产权到期时老人怎么办”。

早在去年4月,我市出台《南京市老龄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就提及“以房养老”,这是南京官方首次明确表态鼓励。

市社科院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许益军认为,南京应在原有的“试水”基础上进行深度调研,究竟做了哪些事情?为什么没能做下去?如何继续做下去?通过调研,总结经验教训,并出台相关实施意见。

许益军说,目前还缺乏配套的法律保障,“以房养老”具体怎么操作等等,都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老年人权益也缺少法律保障。虽然“以房养老”明年有了具体操作办法,但短期还需要突破法律障碍,不可能一蹴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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