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房子没人住,物业费却一分钱都不能少,这算不算霸王条款?”针对空置房全额收物业费的问题,全国不少地方都出台规定:空置房交纳物业费可按正常标准的70%或20%收取。然而在南宁,空置房物业费却是全额收取,引来市民质疑
部门:全额收费可减少囤房
今年3月,自治区物价局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其中明确规定,房屋交付使用后业主要全额交纳物业服务费和电梯维护费。
两部门联合下发该文件,是出于什么考虑呢?11月11日上午,自治区物价局商品价格处一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说,两个部门经过两年时间的调研和协调,今年3月才下发并试行此文,主要有三方面考虑:,生活小区的房屋空置率无论是多是少,都不会降低物业公司的运营成本;第二,我们不提倡房屋空置,要通过提高空置房屋的持有成本减少炒房、囤房等不良现象;第三,与几年前相比,物业公司的人工成本提高了很多,但是物业费却长时间未变化,本就经营困难的物业公司再少收空置房的物业费,物业公司的运营将更加举步维艰。该文件也是在平衡各方利益。
该工作人员还说:“目前该文还在试行阶段,待有关物业服务收费的标准重新调整之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和全区各地的试行情况重新调整,那时如何定还有待研究。另外,如果小区业委会成立了,关于空置房如何交纳物业费的问题,业委会可以和物业公司协商,以协商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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