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0月28日,记者从南宁市物价局获悉,日前南宁市物价局、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草拟了《南宁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民意。《
优质优价
物业费按服务等级定价,3年一定
《征求意见稿》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住宅物业服务费采取按等级定价的管理方式。”这意味着物业服务费和物业服务水平是挂钩的,物业的物业服务水平级别越高,则收费也越高。南宁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将制定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市物价部门和房管部门制定住宅物业服务费等级基准价和浮动幅度(不超过15%)。
物业服务等级原则上每三年评定一次,对达不到原评定的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的小区,要责令其进行整改,整改不达标的,经南宁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作降低服务等级处理。等级降低后,收费也要按规定降低。
对因管理而使小区获奖的,物业服务费可按现行收费标准适当上浮(获奖项的上浮10%,获自治区级奖项上浮8%,获市级奖项上浮5%)。
限价
三类收费实行限价
虽然有业委会的小区实行市场调节价,但有三类收费实行的是限价。分别为:电梯维护费、装修垃圾清运费(含装修管理提供服务)、出入证制作工本费。物业服务企业可在不超过限价的范围内自行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对实行人员IC卡出入证管理的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须根据业主的需要,为每户业主免费配置1-4张人员IC卡出入证;实行机动车IC卡出入证管理的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须为拥有车辆的业主每户免费配置1张机动车IC卡出入证;因业主申请超额配置或因遗失、损坏需要重新办证的,物业服务企业可按成本收取工本费。
温馨提示
市民 可书信提意见
市民可以登录南宁价格信息网(//www.nnpn.gov.cn)查看《征求意见稿》全文,并2014年11月5日前通过信函(邮寄地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物价局商品价格管理科,邮编530028)、电子邮箱(nnswjjjgk@163.com)或传真(5530286)等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记者 袁夏岚 实习生 李艳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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