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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城市出台房屋租赁税新规 或导致租金上涨

大洋网  2013-01-18 07:00

[摘要] 近日,继上海、深圳、沈阳之后,国内多个城市出台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按照房租的一定比例征收房屋租赁税,这引发了社会的各种讨论。其中,房屋租金会否因此水涨船高、租赁税在实际操作中是否可行成为关注焦点。

 

延伸阅读:南宁市出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规则》

12月17日,记者从南宁市国土部门获悉,为规范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行为,维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南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于近日正式公布并实施。

在征地拆迁工作中,不时会遇到被征收人认为房屋评估价格不合理,不愿配合征收工作的情况,需要一个中立的机构,对评估结果进行鉴定。根据《规则》,南宁市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当事人(包括被征收人和征收部门),在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复核结果有异议时,可以申请鉴定。

鉴定将由独立的专家委员会,按照公正、客观的原则进行,并出具书面鉴定意见。专家委员会由南宁市相关部门组织成立,并设立专家库,专家库由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及房地产、土地、规划、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为确保公正,专家库的成员每届任期为3年,且在进行一项鉴定任务时,参与鉴定的专家组成员,由相关部门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如果专家库成员是房屋征收当事人、原评估机构工作人员和近亲属,或与鉴定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回避。

《规则》明确,在确定一项鉴定任务的专家组成员后,专家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出具鉴定意见。鉴定过程包括调阅资料、现场查勘等。如专家组认为原评估报告存在技术问题,应要求原评估机构修正。鉴定申请人应当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缴纳鉴定费。鉴定意见维持原评估结果的,鉴定费由鉴定申请人承担;鉴定意见责成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鉴定费由原评估机构承担,已收取的鉴定费应退还申请人。(来源南国早报2012年12月18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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