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南宁市小区是否已经按新办法执行?这部法规给规范小区停车收费真正带来效果了吗?近日,记者走访发现,南宁多个小区仍未按新的规定实施。
7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开始实施,新办法要求小区所有停车收费,都纳入政府指导价,不得随意涨价。南宁市小区是否已经按新办法执行?这部法规给规范小区停车收费真正带来效果了吗?近日,记者走访发现,南宁多个小区仍未按新的规定实施。
据了解,由于南宁市物价局正在开展制定南宁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工作,目前,南宁市小区的物业服务收费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不满停车费高业主堵大门
7月26日下午1时,竹溪大道青山路旁某小区,因业主不满物业收取的停车费太高,四五辆小车堵住小区出口。该小区从7月24日起按时段收费,一天收费16元,一个月停车费为480元。
业主们表示,小区之前并没有向业主收取停车费,7月16日物业发出通知,从21日0时开始进行停车收费。已经购买车位的业主每月需要交纳35元的车位服务费,而没有购买车位的则需要按停放时间收费。收费标准为:半内免费,半至3收费5元;3至5收费8元:5至10收费12元;超过12的每加1元;24封顶收费为18元。
“我们专门到物业去协商收费不合理问题,但物业称开发商具有自主产权,可以自行定价。”业主张小姐提出了自己的不满:“我们并不是反对停车位的收费,停车位收费是可以的,但要按物价局的规定来收取。”对于业主们的抗议,该小区物业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经理说,开发商对于地下车库具有产权,之前没有收费是因为还没有在物价局进行备案。现在已经有了自主定价的备案,自行定价是经过物价局同意的,也有物价局出示的自主定价备案的凭证。当记者提出想要看物价局出示的凭证时,对方没有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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