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就在韦大姐倾其所有好不容易凑够10万元,将这笔购房定金通过银行转账后,她才发现,自己购买的房子无法转让。双方经协商后,罗某要求韦大姐先支付10万元购房定金。韦大姐要求罗某归还购房款定金,可两年多过去了,韦大姐陆续追回8万元,剩下的2万元,罗某仍不归还。之后,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罗某当场向韦大姐归还了1万元购房定金。
记者 韦薇 通讯员 覃柳莹
买房是一辈子的事。就在韦大姐倾其所有好不容易凑够10万元,将这笔购房定金通过银行转账后,她才发现,自己购买的房子无法转让。近日,上林县法院调解这起纠纷案件,房主罗某当场向韦大姐退回已经收取的购房款定金。
2015年12月底,上林县的韦大姐因急于购买住房,与罗某协商,购买罗某在大丰镇的某处房产。双方经协商后,罗某要求韦大姐先支付10万元购房定金。韦大姐凑够10万元购房定金后,通过银行转账给了罗某。
然而,在交付定金后,韦大姐才得知罗某的房子系农村集体土地,不能转让,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实现。韦大姐要求罗某归还购房款定金,可两年多过去了,韦大姐陆续追回8万元,剩下的2万元,罗某仍不归还。无奈之下韦大姐将罗某诉至法院,要求其归还剩余的2万元购房款定金。
法院立案后,主办法官立即联系罗某,组织双方次日到法院调解。经调解和教育,罗某同意先归还韦大姐1万元,余款1万元在今年8月份之前支付完毕。之后,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罗某当场向韦大姐归还了1万元购房定金。双方历时近2年多的纠纷,从立案到调解并履行只用2天时间。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