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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要“单身证明”那边不给开 市民怎么办?(图)

南国早报  作者:陈维 文/图  2015-09-24 08:19

[摘要] 因申请签证需要,南宁市民张先生去青秀区民政局办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却遭到拒绝。原来,根据民政部相关文件规定,从9月21日起,除办理涉台和涉哈萨克斯坦等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或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也就通常所说的“单身证明”、“已婚证明”都不开了

除办理涉台和涉哈萨克斯坦等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出具“单身证明

这边要证明那边不给开 市民怎么办

青秀区婚姻登记处停开“单身证明”的通知。

青秀区婚姻登记处停开“单身证明”的通知。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陈维 文/图

因申请签证需要,南宁市民张先生去青秀区民政局办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却遭到拒绝。原来,根据民政部相关文件规定,从9月21日起,除办理涉台和涉哈萨克斯坦等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或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也就通常所说的“单身证明”、“已婚证明”都不开了

遭遇 办“单身证明”遭拒

张先生说,自己要申请去瑞典的探亲签证,其中需要的申请材料包括中英文对照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公证书及其复印件。9月22日,张先生到青秀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工作人员答复从9月21日起已停止办理该证明。

随后,张先生又去到南宁市东博公证处,对方称,只有由民政局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他们才能作出公证,否则公证不了。无奈,张先生又回到民政局,可还是没法办理。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张先生又咨询了另一家公证处南宁市桂南公证处,结果同样令他失望。

“申请签证那边说是硬性条件需要,民政局也说是按规定不再出具证明,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张先生很无奈。

市民莫女士也与张先生有类似遭遇。她说,自己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属个人首套,按规定可享受契税优惠,但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所称一定要提供“单身证明”。9月21日上午,莫女士正在西乡塘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单身证明”过程中,突然被告知停止办理,然后就没了下文,“一边不给开,一边又一定要,我已陷入两难境地。契税一个月的缴纳期限临近,无单身证明,不能享受优惠,差距为一万元。”

通知 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9月23日下午,南国早报记者来到青秀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明确答复不再开具“单身证明”。在咨询台处,摆放着两则《通知》,一则是《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另一则为青秀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在9月21日发出的《通知》。

两则《通知》均提到,为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办事创业要求,经与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银监会等婚姻登记信息的主要使用部门充分协商,民政部制发了《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

《通知》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公证事项和涉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以保障大陆居民及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解释 若有法律法规依据,可进行部门间核对

工作人员称,瑞典签证不属于涉台或涉哈萨克斯坦等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按规定不再为张先生出具证明。像张先生这样的情况,现场工作人员答复“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在南宁市民政局,该局社会事务科(婚姻登记处)有关负责人对停办证明作出了解释。他称,南宁市在9月21日停止办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后,他们也接到多个相关的咨询电话,其中包括来自银行、保险公司等单位的。该负责人说,目前居民的婚姻信息并非联网,“单身证明”实际证明意义不大,有时甚至可以说是“废纸一张”,因为在这个阶段这个地点单身,其实当事人在其他地方可能已经结婚了。

民政部对于取消开具证明后的工作,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并会同相关部门落实部门间信息核对的具体措施。对此,南宁市民政局方面称,根据民政部网站消息,如相关部门有法律法规依据,确实需要了解当事人婚姻登记情况的,可以通过开放信息核对端口、公函往来等多种方式,在部门间直接完成信息核对工作,不再需要当事人在婚姻登记信息使用部门和民政部门之间往返奔波,从而切实减轻当事人办事、创业的负担,真正将简政放权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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