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统计局18日公布的2014年12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价指数显示,2014年12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有66个城市的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出现环比下降,3个城市持平,1个城市上涨,上涨的城市为深圳,涨幅为1.2%,其中南宁环比下跌0.6%,较2013年同期降幅达4.4%。
房天下讯 国家统计局18日公布的2014年12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价指数显示,2014年12月,70个大中城市中,有66个城市的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出现环比下降,3个城市持平,1个城市上涨,上涨的城市为深圳,涨幅为1.2%,其中南宁环比下跌0.6%,较2013年同期降幅达4.4%。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刘建伟进行了解读。他认为,总体看,受前期信贷政策调整、央行降息、年底开发商为消化库存加大推盘力度等多重因素影响,12月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量环比增长近9%,再创年内新高,房价环比降幅亦继续收窄。据测算,12月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价格环比综合平均降幅分别为0.2%和0.3%,均比11月份收窄0.2个百分点;环比降幅比上月收窄的城市分别有48和36个;环比上涨的城市分别有1个和8个,分别比11月份增加了1个和2个。
他指出,分城市看,房价出现分化状态。从环比价格变动幅度看,一线城市整体平均上涨,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价格环比平均涨幅分别为0.1%和0.4%;二、三线城市房价仍然下降,降幅缓慢收窄。从成交量看,12月份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成交套数环比增长均在15%以上,远高于平均水平。
附注:
1、现行《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自2011年1月起开始实施。
2、调查范围。住宅销售价格的调查范围为70个大中城市的市辖区,不包括县。
3、调查方法。70个大中城市的新建住宅销售价格、面积、金额等资料直接采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二手住宅销售价格调查为非全面调查,采用重点调查和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按照房地产经纪机构上报、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与调查员实地采价相结合的方式收集基础数据。
5、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详见中国统计信息网《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
6、表格中若含“——”,表示本月无成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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