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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10月起调整应税土地等级范围 对房价影响不大

南宁晚报  作者:张丽颜 谢雪梅 蒋品华 李婧  2014-09-25 08:56

[摘要] 24日,记者从南宁市地方税务局了解到,南宁将调高房价较高区域土地等级,而原未纳入征税范围的嘉和城、龙岗新区、良庆银海大道—玉洞大道等新兴开发区将纳入征税范围。新政将于10月1日起执行。

24日,记者从南宁市地方税务局了解到,南宁将调高房价较高区域土地等级,而原未纳入征税范围的嘉和城、龙岗新区、良庆银海大道—玉洞大道等新兴开发区将纳入征税范围。新政将于10月1日起执行。

南宁10月起调整应税土地等级范围 对房价影响不大

计算实例

如南宁市某企业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10000㎡,2014年10月1日前属于三级地,土地等级范围调整后属于二级土地,该公司2014年度应缴城镇土地使用税(二级地单位税额为14.1元/平方米,三级地单位税额为11.2元/平方米)如下:2014年1—3季度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10000㎡×11.2元/平方米÷4×3=84000元;2014年4季度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10000㎡×14.1元/平方米÷4×1=35250元。

新土地等级范围下月起执行

随着南宁经济的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一些区域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等级单位税额标准与经济发展状况明显不适应。为此,今年南宁地税、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通过对市区应税土地进行调研和勘察后进行调整。8曰2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南宁市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土地等级范围的通告》,调整后的应税土地等级范围将于10月1日起执行。

据悉,调整后,市区范围应税土地仍划分为六个等级,征税面积进一步扩大。由2008年的392.21平方公里,扩展到2013年的520.55平方公里,其中南宁绕城高速路以外的土地全部列入六级土地。同时,将经济繁荣程度较高的朝阳—万达商业圈、新梦之岛商圈、梦之岛水晶城—地王商圈、航洋商圈、万象商圈全部纳入一级土地范围。

并调高市区范围内房价较高的地域的土地等级。包括东葛路—茶花园—南湖片区(从4级调到2级)、双拥—桃源路片区(从3级调到2级),青山片区(从5级调到2级)等。

此外,还将原未纳入征税范围的嘉和城、龙岗新区、良庆银海大道—玉洞大道等新兴开发区、工业区涵盖的土地纳入征税范围,划为五级土地。

调整后预计每年增收6000万元

南宁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林碧波说,调整后的应税土地等级范围,解决目前市区应税土地等级范围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状况和地价水平不平衡以及税负不公等问题,促进公平竞争。

调整后对应的土地等级范围均比原土地等级范围有较大幅度扩展,在不考虑减免税的情况下,预计每年增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超6000万元。调整后的应税土地等级范围自2014年10月1日起执行,由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申报期为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所以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起。

为方便纳税人能快捷地查询到应税土地的等级范围和适用单位税额,南宁市地税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印制了《南宁市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宣传手册》;委托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制作南宁市各城区的土地使用税应税级地图,对市区范围内不同区域的土地等级进行了直观且明确的标注,纳税人可在南宁市各城区、开发区地税办税服务厅查阅;此外,纳税人还可以拨打广西地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对土地等级、单位税额及申报手续等事项进行咨询。

房价无必然联系影响不大

新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土地等级范围,对南宁房价是否有影响?南宁房地产中介行业管理协会会长陈伟说,这与房价没有必然联系,房价是根据供需关系决定的,而不是根据土地纳了多少税。首先当房价过高,房子卖不动,开发商会降价出售,这是根据市场杠杆决定的,再者是房地产开发商自身的资金需求情况来调整销售价格。陈伟认为,随着城市的发展,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土地等级范围是很有必要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税负不公等问题,促进公平竞争。

“影响房价的因素主要是看地方的土地储备和房地产在三大固定投资中所占比例。”南宁市一家房地产企业负责人说,事实土地成本在房产开发总成本中只占27%左右,而土地使用税,又只是土地成本上的一个小额税种,因此对于房价影响很有限,市民无需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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