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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出台政策鼓励高等级旅游景区和商业项目落地

——建设高级酒店和景区等土地出让价格可以优惠

南国早报  2014-04-11 00:00

[摘要] 4月8日,南国早报记者从南宁市国土部门获悉,《关于扶持鼓励类商贸服务产业项目用地出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于近日由南宁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明确,在南宁市用于建设高等级酒店、旅游景区、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项目的土地,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可在土地出让价格方面享受优惠政策。

4月8日,南国早报记者从南宁市国土部门获悉,《关于扶持鼓励类商贸服务产业项目用地出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于近日由南宁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明确,在南宁市用于建设高等级酒店、旅游景区、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项目的土地,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可在土地出让价格方面享受优惠政策。

《通知》提出,只有符合南宁市重点产业发展规划,用于建设南宁市鼓励发展的商贸服务产业类型的项目,才有机会获得相应的政策优惠。具体项目类型涉及三大类。一是高等级酒店和旅游景区,包括国际知名品牌酒店集团按国家四星级及以上标准规划建设的酒店项目、社会投资者按国家五星级和白金五星级规划建设的酒店项目,以及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项目;二是大型商业综合体项目,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三是经相关部门认定的总部企业自用综合办公楼,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项目业主长期持有产权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70%的企业综合办公楼项目。

《通知》明确,符合相关条件并通过审核的项目,主要可享受土地评估价格优惠。项目用地由土地评估机构按普通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市场销售条件下进行评估。项目内除销售型商品住宅用地外,其他商业服务用地按评估价60%进行修正,但修正后价格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价。确定评估价后,如果土地以“招拍挂”形式出让,相关部门将根据评估价确定起始价和底价。业内人士分析,由于评估价已经明显降低,最终确定的出让起始价、底价也会相应降低,投资者可节省一大笔用地成本,政策颇具吸引力。

据悉,有意享受优惠政策的投资者,应首先与项目所在地城区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联系,上报相关材料,由市旅游、商务等部门审核。《通知》强调,享受优惠政策的项目,相关部门将对建设、验收等进行全程监督。不符合原审核条件的项目将被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被增缴土地出让价款,并缴纳违约金。业内人士分析,《通知》有望吸引更多大型商贸项目落户南宁,进而提升南宁的居住、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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