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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住房局:多管齐下让更多外来工住有所居

南宁晚报  作者:王小欢  2013-12-14 08:44

[摘要] 近日,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了关于2013年整改落实2012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的情况报告,该局针对市民关心的一些住房问题进行了具体答复。记者搜罗出来,以便让大家对住房相关政策有进一步的了解。

“外来务工人员工资低,租不到廉租房,相关政策能放宽些吗?”“本来单位集资建房,没想到工厂却破产了,这该怎么办?”……近日,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了关于2013年整改落实2012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的情况报告,该局针对市民关心的一些住房问题进行了具体答复。记者搜罗出来,以便让大家对住房相关政策有进一步的了解。

外来务工人员租不到廉租房?

问:“现在房价太高了,我们外来务工人员工资低,既买不起商品房,又因为是流动人口,所以租不到廉租房。”

保障住房 南宁住房局

答复:市民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其实是对目前南宁市的住房保障政策不了解所致。对于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保障问题,南宁市2012年10月印发实施了《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该政策已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在公共租赁房接受申请时,外来务工人员可结合自身情况对照该政策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解决住房困难。

经过一番分析,该市民提出的意见建议是由于对全市住房保障政策法规和现状不了解所致。为解决这一问题,该局将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局政务信息网、报纸、政务公开栏、电视台(“政风行风面对面”)和电台(“政风行风热线”栏目)等媒介,广泛深入地宣传介绍南宁市住房保障的现状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并通过临时性的活动宣传政策法规,面对面解答群众关于保障性住房政策法规以及申请办理流程的提问。

保障房申请条件还能再放宽?

问:“是否可以对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和准入门槛再放宽些?”

答复:经过多年的大力建设,南宁目前已构建起涵盖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普通限价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在内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根据国家和全市有关政策法规,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面向本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目前已经取得保障资格轮候的人群数量超出可供应房源数量,因此准入条件不宜再降低,否则有可能超出南宁市财政承受能力。

根据南宁市的实际情况,借鉴外地先进做法,该局对现行的《南宁市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南宁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进行修改完善,如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调整准入门槛,合理调整保障性住房准入标准,扩大住房保障的覆盖面。目前,《南宁市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管理办法》已经由市政府9月份印发执行,其他两个办法均已上报市法制办。

单位破产还能再集资建房?

问:“单位本来是有集资建房的,但是后来效益不好,工厂破产了,现在原单位的员工想建房,相关部门说需要厂领导出面才可以解决,但是现在工厂已破产没有领导来组织了,这该怎么办?”

答复:根据有关规定,集资建房由建房单位组织职工筹集资金并统一办理建房的相关手续。对于破产企业,有条件组织职工集资建房的,由接管的单位(住宅用地单位)作为集资建房单位主体统一办理全额集资建房报建、报批手续。该局将加大对有关单位房改业务的指导督促力度,严格按照时限完成有关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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