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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住房信息联网步履维艰 500城联网尚未公布进展

新京报  2013-08-30 09:34

[摘要] 住房信息联网采集的数据仅用于宏观分析,且住建部不设房屋产权查询端口,亦不拥有查询权限,个人住房信息的查询权仍保留在地方政府。

“住房信息联网受到的阻力不小,需要将近两年时间完成。”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日前结束的博鳌房地产论坛上的一次发言,再次引起舆论对住房信息联网的高度关注。

对于深陷调控之中的楼市,住房信息联网的作用不表自明,全面掌握房产数据才能更好有的放矢、针对调控。而据多位专家表示,技术层面已不是住房信息联网难以落实的掣肘,如何理清头绪打破地方政府阻碍,才是“破题”的关键所在。

500城市联网再次延迟

自首次40个城市住房信息联网工程推迟到2012年6月完成之后,住建部再次“爽约”。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本的预想,今年6月底住房信息联网工程将扩展到500个城市。不过,截至目前相关部门依旧没有公布进展情况。

对此,“任大炮”又一次语出惊人。在记者日前参与的一次公开采访中,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表示,住房信息联网并未明确规定要向老百姓公开,“联上了也不等于说要告诉你。”

难题并非技术“卡壳”

500城市的住房信息联网已进展到何种程度无从得知,但在业内人士普遍看来,其所面临的难题并非来自技术层面。

据了解,我国自1985年以后就没有再对个人住房情况进行全面普查,而当前各地方的网络住房信息均来自于2005年之后的房屋买卖。也就是说,这其中有近20年的电子信息断档。

“纸质档案的电子档录入工作就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时间。”北京房地产业协会秘书长陈志表示,当前很多地方仍未完成原始数据电子档案的归纳录入。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原副主任王珏林补充解释,除大量的纸质档案没有数字化之外,也存在城市申报数据标准不同的问题,这也需要时间进一步补充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某些地方相关部门的抵制情绪,或许是住房信息联网进度缓慢的重要原因。王珏林认为,人为原因或是阻力。在他看来,那些通过不正当渠道得到房产的人员并不愿意看到住房信息的联网,这一方面相当于财产部分公开,另一方面也阻碍了他们继续添置房产。

而据多家媒体报道称,为此住建部在推进住房信息联网工作的过程中,已经开始与地方政府签订“数据采集和使用安全协议”。住房信息联网采集的数据仅用于宏观分析,且住建部不设房屋产权查询端口,亦不拥有查询权限,个人住房信息的查询权仍保留在地方政府。

系统成型有助调控

显而易见的是,一旦住房信息联网系统成型,将会带来多重“红利”。业内普遍呼吁,应尽快明确住房信息联网公布时间。

在中原集团首席运营官李文杰看来,通过性的住房信息联网系统,有关部门不仅能有效监控房地产投资的资金流向和楼市销售等运行情况,同时还能通过监测实时的数据,进行准确的统计分析,进而制定相关的引导措施。“例如针对房产税的实施、空置房的税收以及限购等问题,住房信息联网都将有助于楼市的调控。”

以我国香港地区为例,由于实施了住房信息公示,其住房交易的风险也相对较低。李文杰指出:“不论是办理抵押还是其他的房产金融业务,因为有了公开透明的房产查询体系,与房产有关的欺诈事件也能有效杜绝。”

实际上,住房信息相当于房屋的“户口”,联网的形成除了有利于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以及降低交易风险外,还有可能激活大量存量房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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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房产调控长效机制

我国房地产调控正处在从行政调控向市场化长效机制转变的过渡期。上半年房地产市场对国内生产总值(GDP)的贡献率在10%左右,拉动GDP增长近2个百分点,房地产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并未明显改变。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的建立是渐进式过程,限购、限价、限贷等短期政策很难快速退出,尤其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决策层对楼市调控的态度将以稳为主,不会容忍政策大幅变动,的政策变动可能出现在三中全会之后。

房地产调控

不缺政策缺改革

自2003年实施房地产调控以来,调控效果不尽如人意,房价陷入“屡调屡涨”怪圈,房地产市场似乎成了一个投机市场。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又出现了一个全新问题,一二线城市供不应求,房价“高烧不退”;而部分三四线城市则库存大量积压,“鬼城”、“鬼楼”不时出现,房地产市场呈现严重的两极分化。过去限购、限价、限贷等行政调控手段,主要针对一二线热点城市设计,只注重从需求上给市场降温,在扩大供给方面力度不够,土地和楼盘的有效供给明显不足,可谓“治标不治本”。并且这些措施到了三四线城市“药不对症”,就会完全走样。

实际上,在我国房地产调控缺的不是政策,而是改革。历史地看,也正是改革的不彻底造就了今日房地产市场之怪现状。作为当年在推行分税制改革的代价,土地出让收入部分归于地方政府,这就为日后的“土地财政”埋下了伏笔。“土地财政”本可以避免,但是由于改革不彻底,推行分税制的一个重要前提—清晰地划分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和支出分配,被刻意地“回避”了,分税制在中国成了中央实现经济集权的手段。

由于财政分配不平衡,地方政府事权和财政支出过重,地方政府财政收入60%上缴中央,留给地方政府的财政不到一半,却承担着60%的财政支付压力。地方政府财政负担过重,土地出让收入成为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来源,逐步演变成了“土地财政”的局面。

房地产价格上涨成为对地方政府最有利的财政保障,把房地产当成“提款机”,把土地当成“印钞机”。自2003年经营性用地实行“招拍挂”制度以来,“地王”层出不穷,土地价格上涨幅度远远高于房价。我国逐步形成土地出让政府垄断,政府既作为土地的拥有者,又作为“招拍挂”的裁决者,很容易操控地价。一些地方官员在任期内为提高政绩,通过“招拍挂”提前超额将土地指标卖光,造成开发商大量囤地以备土地,有些开发商储备的土地居然可用10年或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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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调控的

三大基础性工作

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不合理房价不仅仅在于房地产市场的投资投机需求,其根源在于不合理的房地产市场机制。短期政策频繁出手,多次运用后调控效果在减弱,并且短期政策需要随着市场波动而调整,不能长期运行。单纯依靠行政调控,无法抑制投资投机需求;过度依赖短期调控,难以铲除房价上涨土壤。房地产调控思路需要转变,必须摒弃以往行政化、短视化的治理思维,要靠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和长期性的改革,方可彻底根治中国房地产市场问题。过去我们比较重调控,所以改革进展不大,甚至没有进展。而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的建立,关键在于改革,要改变以往“重调控、轻改革”的局面,以推进土地、税收、金融制度方面的改革为抓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作为改革的前提,首先必须做好房地产调控的三大基础性工作,即房产税试点扩容、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健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这三大方面将为未来中国房地产调控奠定新格局。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就为严格房产登记找到了法律依据,也为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奠定了基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与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挂钩,能避免一人在不同城市拥有多套房屋避税的情况,为房产税的全面征收提供了技术支持。同样,只有摸清家底,掌握房地产市场基本情况,才能为精准调控打下基础,有助于实现扼制房价暴涨、打击房产囤积、避免闲置浪费等调控目标,防止房地产调控再次落空。没有这三大基础性工作做支撑,房地产调控就是一个打不开的死结,最终只能走向死胡同。

建立多策并举的

新调控思路

建立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必须更多运用市场的办法,以“市场化为主手段,辅以政府调节”,保持供求关系总量平稳,以及房价平稳。在我国经济放缓的背景下,房地产调控应改变以往单纯抑制需求的思路,注重从改善供给方面下工夫,做到多策并举。

一要通过逐步建立房产税、交易税等房地产税收体系,通过增加房屋持有成本实现房地产的去投资化,打压存量房,逼出空置房,促进房地产市场的流通,改善供求关系,从而解决阶段性、区域性房地产市场供需矛盾问题。

二要推进土地和资金要素的市场化,通过推进土地制度改革,改变政府垄断土地市场造成地价上升的局面;通过税费替代,打破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通过推进金融体制改革,拓宽财富阶层的投资渠道,为积压在房地产的投资资金“分流”。

三要进一步完善保障房体系,建立“市场归市场、保障归保障”的房地产双轨制,大量保障房上市还将最终改变房屋供应结构,拉低整体房价

四要推进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逐步解决城市结构不合理的现状。在城镇化过程中,如果不能合理改善城市结构,进行科学布局,很难解决一二线城市供不应求而三四线城市有房无市的两极分化问题。 (作者系经济学博士、财经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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