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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8亿保障房专项资金被挪用 暴露出四大黑洞

中国新闻网  2013-08-12 08:00

[摘要] 近58亿元保障房专项资金被挪用,近2.4万套保障房被违规出售或挪作他用; 近12万户家庭违规享受保障房……审计署9日公布的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显示,贵州、湖南、甘肃等27个省区市的100多个城市存在种种违规问题。

近58亿元保障房专项资金被挪用,近2.4万套保障房被违规出售或挪作他用; 近12万户家庭违规享受保障房……审计署9日公布的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显示,贵州、湖南、甘肃等27个省区市的100多个城市存在种种违规问题。记者梳理这份审计报告发现,违规问题暴露出四大“黑洞”。

专项资金被用来发工资

在中央将保障房建设作为重大民生举措、地方政府普遍反映资金筹集压力大的情况下,一些地方却将宝贵的资金挪作他用,更令人瞠目的是,这种违规行为并非个案。

审计报告显示,360个项目或单位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57.99亿元,用于归还贷款、对外投资、征地拆迁以及单位资金周转等非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

典型案例

湖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公司用财政拨付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购买理财产品2.69亿元,购买信托产品1000万元;

陕西省太白林业局、长青林业局挪用棚户区改造资金349.4万元发放工资;

河北邢台保障住房投资公司在专项资金中列支办公经费近百万元。

专用土地被用于商业开发

此次审计署跟踪审计共发现,45个项目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手续用地1433.16亩,12个项目将建设用地601.53亩用于商业开发等其他用途。

典型案例

贵州铜仁市碧江区近500亩廉租住房建设用地,竟被用于该区新行政中心建设;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所属汤原农场等3个农场以危房改造名义取得土地,变相开发商品住房;

吉林省澳星海房地产公司以经济适用房名义,变相开发建设部分商品房并向社会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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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万套保障房被违规出售

审计发现,34个项目代建企业等单位违规出售保障性住房1.83万套,另有5333套住房被违规用于拆迁周转、转借出租等。

典型案例

甘肃兰州国资投资(控股)建设公司违规将6623套保障房对外出售;

河北石家庄市3个经济适用房项目的3230套房被作为商品房销售;西安市安达房地产开发公司违规销售经济适用住房1316套。

近12万户违规享受保障房及补贴

审计结果显示,10.84万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因提供不实资料、相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分配3.89万套、领取租赁补贴1.53亿元,另有1.13万户家庭重复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分配2975套,重复领取租赁补贴2137.55万元。

典型案例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1452户保障对象不符合条件违规获得住房保障,涉及保障性住房1048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44万元;

深圳市938户保障对象不再符合条件仍享受住房保障待遇;

山西临汾市911户保障对象不符合条件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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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

监管机制不健全导致资金被挪用

近58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缘何被挪用?审计署社会保障审计司有关负责人进行了回应。

目前我国住房保障体系还处于初步建立阶段,上述问题的产生有多方面的原因:一是我国住房保障制度不够健全完善,资金监管、待遇资格审核审批、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等配套政策和工作机制还不健全;二是相关资金分配使用的跟踪控制、保障对象家庭收入住房信息的审查核实、保障性住房交付使用与保障待遇分配的衔接等基础工作不够扎实;三是一些单位和个人财经法纪意识不强,导致违反住房保障政策和规定的行为发生。

55名涉案人员被相关部门查处

审计署公告指出,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地方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并督促相关单位积极整改,截至2013年6月17日,有关单位已取消不符合条件保障对象资格5.27万户,追回违规领取补贴4431.15万元,收回或清理被违规分配使用的保障性住房1.98万套,追回被挪用的资金40.63亿元,已补办19个项目1235亩用地批准等手续,完善各类管理制度和规范529个。下一步,审计署将继续跟踪整改情况,适时公布整改结果。

此外,审计向相关部门移送违纪违规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26起,涉案金额2487.17万元,涉案人员55人,相关部门正在依法查处。本组稿件均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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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保障房小区“零物业”问题凸显 北京商报

住建部7月23日日发布消息称,在日前举办的2013年年会分论坛保障性安居工程研讨会上,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强调,要着力破解保障房小区运营难题,不能走过去管理公房的老路。业内表示,针对目前包括北京等多城市存在的保障房小区物业管理缺位甚至“零物业”等管理较混乱局面,政府目前给予的少量补贴并不能完全调动物业积极性,住建部此次表态或将表明政府希望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保障房小区物业管理中来。

“目前,包括北京在内的国内不少城市都存在保障房小区或者社区中的保障房区域存在开发商交付后直接"撒手",物业管理空白的问题。”亚太城市研究会房地产分会会长陈宝存坦言,部分在商品房小区中配建一部分保障房的地区,商品房和保障房的管理完全呈现出两种截然不同的现象,一边是商品房区域环境整洁、配套服务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到位,但紧邻的保障房区域却治安、卫生条件较差,居住环境存在明显较大落差。有部分保障房小区中甚至出现了“零物业”的情况,仅有业主集体出资象征性地雇请一两个保安看守大门进行“管理”。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教授陈国强表示,目前这类问题大多出现在公租房等保障房类型中,物业管理公司需要通过市场化的运营获取经营利益,但这类小区中的业主大多负担不起与商品房业主同等水平的物业费等费用,这就有可能造成小区内的保障房区域遭遇以前对于公房的老旧管理模式,即房屋产权所有单位对于福利分房的小区象征性地征收少量的管理费用,由产权所有方安排一些物管人员做些简单的、象征性的物业服务。

不过,对于相关部门或希望更多社会力量投入到保障房小区物业管理中来,积极探索市场运作的管理体制,陈宝存也表示担忧,“保障房业主经济水平决定这类房屋的物业管理仍需以政府补贴给业主或物业公司为主,建议调动物业公司积极性,可以将保障房区域中的车位管理费用、商业运营等作为补贴交给物业公司,如果完全将此交于社会资本运作,则无法保障企业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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