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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获列入全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重点建设城市

——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有望年内建成

南宁晚报  作者:肖洋桂 韦航  2010-10-16 09:24

[摘要] 14日,记者从南宁市前三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上获悉,今年,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南宁市列为40个全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重点建设城市之一。南宁市目前正积极筹建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成后,不但实现市县统一数据库,还将逐步实现在纵向与自治区、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网,横向与金融机构等部门合作共享。

银行与房管部门之间的信息暂时还没有共享平台。目前,多数银行只能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贷款记录来判断购房者的房屋套数,使得部分拥有住房的“炒房客”有机会享受银行房贷优惠政策囤房,但这样的局面很快将结束。

14日,记者从南宁市前三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上获悉,今年,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南宁市列为40个个人住房信息系统重点建设城市之一。南宁市目前正积极筹建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成后,不但实现市县统一数据库,还将逐步实现在纵向与自治区、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网,横向与金融机构等部门合作共享。

银行邕城多数银行实际只“认贷”

根据10月份房贷新政,金融机构将以家庭为单位来审核购房者的购房记录,如果是首套住房,首付不得低于三成。如属二次买房,则首付不低于五成,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若属三次或以上置业,将拒绝房贷。

根据今年上半年国家有关部委出台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标准,要求金融机构按照购房者房产和房贷记录(即“认房又认贷”)的标准来执行。

然而,记者15日走访时发现,跟其他很多城市类似,南宁市各国有银行及中小银行在具体操作中,由于当前的查询系统尚无法准确核查家庭购房记录和套数,“认房”有难度。银行多采取“认贷”来界定住房套数。也就是说,只要购房者没有房贷记录,无论是否有无房产,有多少房产,在南宁市首次从银行贷款买房,一般按首套房贷来办理。

15日,记者来到桃源路一国有银行个人贷款中心。据工作人员透露,根据政策,应该按照“认房又认贷”的标准来执行。但由于核查购房者名下房产套数操作起来比较困难,尤其是去外地房产部门查询,为此,“认房”是通过购房者承诺说明名下无房产等形式来执行。而对于“认贷”,只要购房者有过房贷记录,有多少次房贷就算多少套。即使已经还清贷款甚至已将房子出售,名下无任何房产,仍然界定为二套及以上房产。

园湖路一国有银行房贷中心工作人员也表示,首套、二套房贷认定的标准是依据拟贷款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的书面声明。古城路等国有银行个人信贷中心执行的情况也类似。而对于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有的银行按照二套房贷来处理,有的就暂停发放购房贷款。

房产公司 “无贷款记录”即享首套标准

当天,记者还以普通购房者身份走访园湖路、新民路等房产置业公司,均得到“只要本人名下无贷款记录,银行方面又查不到本人名下房产,想在南宁市再买一套房,可享受首套房贷政策”的答案。

广西新域美林房产置业有限公司一置业经纪人透露,目前,北京等地已经实行 “认房又认贷”的标准,但是,由于南宁市房产部门与银行还没有实现联网,因此,南宁市各银行在实际操作中,大多只能严格做到“认贷”。只要以前没有房贷记录,在南宁市购房基本可以按首套住房实现贷款。

鲁班路一楼盘负责销售的陈经理也表示,根据他们跟银行合作的情况来看,银行方面查看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后,购房者无房贷记录,然后,购房者承诺说明无房产,银行一般可以按照首套房贷标准发放贷款。目前银行与房产部门尚未联网,银行方面要去房产部门查核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工作量大,尤其是到南宁市以外去查核,操作起来更加困难。

尽管如此,无论是置业顾问还是银行房贷部门的工作人员均表示,购房者在申请贷款时,必须签署持有房产数量声明,如果购房者作假,提供虚假声明。一旦银行方面查到名下有房产或多处房产,银行方面除对购房者罚款外,还将立即提高贷款利率,或提前收回贷款,还会将其记作不良记录,纳入诚信系统。

房产部门 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年内将建成

那么,实现房产部门与银行联网到底有多远?根据区外其他省市来看,目前已经实行银行与房产部门联网的有武汉等城市。记者14日从南宁市前三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上了解到的情况,今年,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将南宁市列为40个个人住房信息系统重点建设城市之一。目前,南宁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项目已经进入论证阶段。

按住建部的标准规范,南宁市要力争年底前初步建成南宁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明年6月底前覆盖所辖县区,并逐步实现在纵向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网,横向与国土、公安、民政、金融、税务等部门合作共享。同时,还要继续几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及其他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分期分批纳入全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房产部门有关负责人透露,该系统建成后,有关部门不但可以核查到在本地和外地的个人住房信息有关情况,从而根据实际情况审批发放贷款,或审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等,同时,政府部门还可以有力地监管开发商,掌握市场住房供需情况等作出更加有利于满足或改善百姓住房条件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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