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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公共租赁住房只租不售 单套60平方米以下

南国早报  2010-07-14 08:58

[摘要] 公共租赁住房面积有多大?由谁来建?面向什么样的人群出租……7月13日,自治区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讨论稿)(以下简称《讨论稿》)下发到全区住房保障建设工作推进会议与会人员的手中,意味着广西公共租赁住房的“雏形”逐渐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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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面积有多大?由谁来建?面向什么样的人群出租……7月13日,自治区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讨论稿)(以下简称《讨论稿》)下发到全区住房保障建设工作推进会议与会人员的手中,意味着广西公共租赁住房的“雏形”逐渐浮出水面。

近年来,随着全区各地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数量的增多,绝大多数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但同时出现了另一部分群体,他们比低收入家庭的经济状况稍好,却又没有能力购买得起日益高涨的商品房,这就是目前所称的“夹心层”。公共租赁住房就是专门针对于“夹心层”应运而生。

《讨论稿》对公共租赁住房的定义为: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政府专门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出资建设和运营,限定套型面积和出租价格,向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新就业人员出租的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

《讨论稿》提出,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基本原则有三:集中设置的项目应在交通较便捷、生活配套设施较完善的区域内;着重解决规定对象的阶段性居住困难,满足基本居住需求,定向出租,只租不售;在加大政府对公共租赁住房投入的同时,支持企事业单位通过各种渠道筹集并经营公共租赁住房。

《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虽然还只是个“雏形”,但里面提到的内容已相当具体,操作性极强。作为住房保障体系当中的一个新“成员”,它的“新鲜”度让广大群众非常期待。记者特别选取了大家最为关注的部分问题一一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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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源从哪来?

公共租赁的来源有哪些?《讨论稿》认为其房源筹集渠道主要包括8个方面:政府直接投资组织建设;企业投资建设;在商品住宅用地上按一定比例配套建设;在棚户区和旧城改造中按一定的比例配套建设;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各类产业园集中配套建设的公寓、宿舍;政府收购的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使用标准的住房;政府向社会统一租赁的直管公房;其他渠道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实行“谁投资、谁所有”,投资者权益可依法转让。

《讨论稿》提出,在出让商品住房用地上配套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在项目出让条件中,明确配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总面积、单套建筑面积、套数、套型比例、建设标准以及建成后移交或者回购等事项,并以合同的方式约定。

面积有多大?

《讨论稿》提出,成套建设的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单套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应认真落实宿舍建筑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非新建方式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要坚持小户型、适用、满足基本住房需求的原则。

什么人能住?

公共租赁住房由主管部门按公布的限定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出租。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且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或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且参加工作不满5年的职工;或者在当地城镇居住且工作连续3年以上(含3年)的外来务工人员。在当地不拥有任何形式的住房,包括房改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房、市场运作建设住房、拆迁安置房、商品住房、自建私房等。单身家庭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应不小于20周岁。

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由各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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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是多少?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应低于同地段商品房租金标准,按照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等因素,由物价、财政、住房保障机构等测算确定。租金实行动态调整,每两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公共租赁住房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每次合同期限一般为3~5年。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承租人按合同约定合理使用住房,及时交纳租金以及水、电、气、通讯、电视、物业服务等费用。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转租或闲置,也不得用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如何退租?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承租人租赁合同期满,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续租的,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重新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当地获得其他住房的,或在租赁期内超过政府规定的收入标准的,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即采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转租、出借;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使用性质;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在公共租赁住房中从事违法活动;违反租赁合同约定。(记者唐正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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