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租赁住房面积有多大?由谁来建?面向什么样的人群出租……7月13日,自治区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讨论稿)(以下简称《讨论稿》)下发到全区住房保障建设工作推进会议与会人员的手中,意味着广西公共租赁住房的“雏形”逐渐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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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面积有多大?由谁来建?面向什么样的人群出租……7月13日,自治区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讨论稿)(以下简称《讨论稿》)下发到全区住房保障建设工作推进会议与会人员的手中,意味着广西公共租赁住房的“雏形”逐渐浮出水面。
近年来,随着全区各地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数量的增多,绝大多数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但同时出现了另一部分群体,他们比低收入家庭的经济状况稍好,却又没有能力购买得起日益高涨的商品房,这就是目前所称的“夹心层”。公共租赁住房就是专门针对于“夹心层”应运而生。
《讨论稿》对公共租赁住房的定义为: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政府专门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出资建设和运营,限定套型面积和出租价格,向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新就业人员出租的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
《讨论稿》提出,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基本原则有三:集中设置的项目应在交通较便捷、生活配套设施较完善的区域内;着重解决规定对象的阶段性居住困难,满足基本居住需求,定向出租,只租不售;在加大政府对公共租赁住房投入的同时,支持企事业单位通过各种渠道筹集并经营公共租赁住房。
《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虽然还只是个“雏形”,但里面提到的内容已相当具体,操作性极强。作为住房保障体系当中的一个新“成员”,它的“新鲜”度让广大群众非常期待。记者特别选取了大家最为关注的部分问题一一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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